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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对湛江市城基房产开发公司进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5:57:17来源:赤坎税务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湛江市城基房产开发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821****1027083X01)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2009-06-01至2022-12-31期间的土地使用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收到该文书之日起五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我局申报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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