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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关于送达湛江立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08:52:07来源:赤坎税务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单位名称:湛江立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800595861685N 

因你单位未按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错误申报社会保险费,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于2023年1115日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湛赤税限改〔2023〕209250号,因无人签收退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上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你单位所属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社会保险费未按时申报。

你单位所属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

你单位所属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错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十二、八十六条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九、第五十九条规定,限你单位收到本文书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

                                                                2023年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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