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的规定,现将2022年5月1日至31日认定的湛江开发区协和创建汽车服务中心等23户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2022年5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6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的规定,现将2022年5月1日至31日认定的湛江开发区协和创建汽车服务中心等23户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2022年5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