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五、六条的规定,现将截至2022年9月30日我市累计欠缴税款200万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缴税款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2022年第三季度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五、六条的规定,现将截至2022年9月30日我市累计欠缴税款200万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欠缴税款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2022年第三季度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