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关于
湛江市麻章农资专业合作社大朋代销店等26户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的规定,现将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认定湛江市麻章农资专业合作社大朋代销店等26户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
2024年5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关于
湛江市麻章农资专业合作社大朋代销店等26户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021号)第二条的规定,现将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认定湛江市麻章农资专业合作社大朋代销店等26户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4月非正常户纳税人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麻章区税务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