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廖 植, 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007;
持证人:欧明富,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43;
持证人:陈 波, 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90;
持证人:张盛川,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98;
持证人:陈 标, 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76;
持证人:邓冠球,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89;
持证人:罗辉年,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91;
持证人:麦格萌,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226;
持证人:罗 全, 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18;
持证人:李 联, 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07;
持证人:李绵华,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58;
持证人:李进才,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161;
持证人:黄彩萍,证件号:粤税征44082318024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