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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7:25: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下称市局)、遂溪县委县政府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全县税务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贯彻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征税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统筹调度好一切有利资源,应收尽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为遂溪县“六稳”“六保”大局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是全国税务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局把抓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贯穿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为助企纾困解难做出积极贡献,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遵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流程,按照流程中的各岗位职责,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依据。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机制。通过强化公文、会议审核管理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依托会议纪要和记录,对行政决策过程进行记录,促进决策流程合理化、合法化。明确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中的重点权力,必须经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审议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落实党委议事规则,按规定召开党委会,严格执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提升税收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保障和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了重大决策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找准推行“三项制度”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精准发力,主动作为,不断促进税收工作规范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方面,我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公示我局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信息,有效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有效保障其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实现了执法行为记录全覆盖,全面做好文字及音像记录,为税收执法提供了有力证据支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建立了日常法制审核由法制部门初审、复杂疑难执法事项专家会审,最后由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审理的多层级审核工作机制,发挥了执法风险“防火墙”的作用,使执法决定更公正。2023年,提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主要为“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做好处罚信息事项公示工作,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大力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为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我局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大力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2023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局重新梳理了我局及其下属9个税务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信息,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职能。2023年我局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多项督导工作及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以自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肃党风廉政,切实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税收执法安全底线思维,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确保县税务机关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诉讼中的答辩、举证、出庭等义务,全面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获得救济的权利。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2023年,我局税务行政零复议,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宗,该案件目前正在应诉中。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行政信息公示平台上认真落实公示工作,及时公开定期定额核定情况、委托代征信息、终止委托代征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信息。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知识更新学习班和年度法制学习班等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组织学习辅导、剖析通报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整改等方式方法,统一和提升全县税务系统思想认识,让依法治税生命线深深扎根全系统,做到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和条件变化,树立法治思维,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对待纳税人诉求。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近年来,遂溪税务系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健全机制练内功、落实责任广宣传、创新形式树品牌、狠抓落实出成效,全力构建全覆盖、多元化、广辐射的大普法格局,有效提升了社会税法遵从度,推动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在服务遂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接下来,我局将持续扩大税法宣传效应,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中贡献税务力量。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工作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强化宪法、法律、政策法规规章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切实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根据2023年度普法工作的部署,按省、市、县普法办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法学习,并全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重视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新入职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积极认真做好新入职税务干部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将税务执法理念提前植入税务新生代力量中。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根据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关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部署要求,一是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二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应当以身作则,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社会评价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对比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对照干部职工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期待,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专业人才配备方面需加强,推行依法行政的牵头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法律人才、处理行政争议的专业人才等,以进一步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是税收执法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主要有税务人员法治思维不够深化、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质量,谋求税收治理能力再提升。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围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主题,切实推动税收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

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推动全局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党的税收事业发展的能力本领。

(二)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对标国际一流水准、国内最佳实践,落实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便民举措,依托大数据精准分析,多渠道实现政策精准推送,满足经营主体个性需求,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三)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增强复议人员准确理解适用新《行政复议法》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税务机关

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系统的实践运用,优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问题争议解决在一线,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遂溪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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