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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纳税人欠缴税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0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截至20231231日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和欠税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自然人的欠税名单(见附件1)及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和欠税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自然人的欠税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2023年第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2023年第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    

     2024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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