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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救济信息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5-26 18:00: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监督救济信息

 

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事项类别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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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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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等

0759-3955055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399

524057

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公示意见建议

0759-3955055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399

524057

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纳税服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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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部门

0759-123660759-3960706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399

524057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0759-12366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399

524057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征管股

0759-12366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399

524057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

0759-3955022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399

524057

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受理行政复议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受理行政复议部门电话:12366

受理行政复议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

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取消之日起继续计算。

 

受理行政诉讼部门: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受理行政诉讼部门电话:0759-3966833

受理行政诉讼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南调路97

期限: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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