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落实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税收新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税务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负责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国际税收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社保费及按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非税收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地区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实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区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收管理股。负责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负责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执法督察、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税源管理股。负责所辖纳税户(含缴费户,下同)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风险应对、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负责进出口税收工作。
风险管理股。负责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负责肇庆市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组织落实扶贫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