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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0:44: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肇庆市鼎湖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党委贯彻落实政治要件机制,共组织召开39期党委会,形成88条贯彻落实意见,全年共组织党委会学习39期,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深入贯彻依法治税理念,全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法治专题学习2次,提升法治素养,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宣传阵地建设,编制《税务动态》《信息专报》共46期,上报市局信息120篇。深入开展网站等舆论宣传阵地规范性排查和个人意识形态问题自查,实现安全稳定。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实现税收收入规模、进度、结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政策效应相协调。2023年我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41.9亿元。

(二)多措并举,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细。

统筹抓好减税、退税、缓税,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地。区局成立了由区局“一把手”任组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细化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一贯到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格局。二是“快、准、稳、好”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三是网格化服务助力税惠直达。依托V-TAX、6812366热线等途径为17000户次小微经营主体(含个体户)征纳互动服务,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操作、能享受;通过税企网格化服务群持续开展网格化“精准推送”,累计推送税收优惠政策6555余次,开展群内政策答疑800余次。

(三)支持地方建设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围绕肇庆市鼎湖区·贺州市昭平县“十四五”时期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拓宽改造广西昭平县黄姚镇古碌村的村道并建设民众生活休闲公园——“我在广西有个园”帮扶项目,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大大提升当地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充分发挥以税咨政作用,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撰写7经济分析报告,获地方主要负责人肯定批示。三是成立全市首支机关单位退役军人铁军志愿服务中队,荣获“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上级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2次,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23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我局还对权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监控,及时更新维护权责清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依托区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示)栏等公示公开相关税收执法信息。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基层执法,防范税务风险。

(二)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统一执法尺度,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预测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以保障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处置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二)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开展对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及整治,检修保养安全生产设备,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健全涉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认真做好涉税举报案件处理。2023年我局共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工单86单、“有问题请找我2单、12366税务热线工单15单,问题普遍得到解决,诉求人满意度较高。

(二)打造“1+1+N”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在办税厅增设“税小鼎”税费争议调解室,打造“1+1+N”税费争议调解机制。“1个理念”:树立“鼎力相助,税枫和畅”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切实为群众解忧。“1个团队”:建立“三枫”调解团队,选配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人才担任“领枫”调解员,邀请本地司法等部门精兵及局内资深业务骨干担任“鼎枫”调解员,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青年干部担任“青枫”调解员。“N项举措”:修订《鼎湖区税务局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细则》,定期召开纳税诉求办理推进工作会议,推进部门间高效协作;依托金税四期征纳互动、V-Tax推行“云调解”。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转变观念,从消极应对转向积极防范转变,充分发挥复议纠错功能。主动作为,发挥综合税政辅助功能,结合涉税热点和执法难点,提前介入高风险执法事项,将事中应对转为事前防范,从注重程序转到注重实体,更加关注税收执法的公平性。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机构信息、领导简介等,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法公示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定期维护权责清单、执法主体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span>

强化日常监督,突出戒尺思维。一是紧盯关键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情况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持续跟踪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分层级对党务干部、股级干部等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督促责任落实。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科技赋能,构建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办税服务厅全链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交易服务辅导区,指导纳税人通过“粤税通”、“悠美肇庆”进行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统筹管理集约化,成立区局“集约处理中心”,设立4个组别,扎口管理依申请事项。先行推出“园区税务驿站”和“智慧税务+数字政务”可视化项目,打造“1+N”服务矩阵。组建税收专业微信服务团队,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提供税费政策辅导、涉税业务办理、涉税疑难问题解答等全方位的税费服务支持。推行税务“蓝朋友”专属服务及“税务体检”服务税费服务外延至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80个)、银行(2个),63项自助办税缴费业务融入“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以及银行智慧柜员机。

(二)科技赋能,构建科学严密的税费监管新体系。全面启用大数据平台“进户统筹”模块,切实做好进户统筹管理工作确立风险应对实体化运作部门,进行专业化应对。创立“公式化表格”风险分析方式,将繁杂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思路转化为公式,提高风险分析人员数据推理能力。

三)科技赋能,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根据省局、市局部署,认真落实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数电票“去三专”工作,“应推尽推”、“能开尽开”。2023年,鼎湖区税控户数为4003户,已纳入数电票试点纳税人为3931户,“覆盖率”为98.36%,纯单轨户数3891户,纯单轨率为97.2%,12月份时点开具数电票份数占总开票份数的比例达98.46%。

(四)科技赋能,常态化利用大数据监控,做好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安排专人监控密切跟踪全链条智慧防控系统运行系统,保证监控疑点数据无逾期回复应对情况

(五)科技赋能,不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式”办理,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税务退税系统数据交互,推进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2023年鼎湖区局办理退税的累计平均工作日为0.92天,比2022年同期提速0.08个工作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促进外贸平稳发展。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全区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积极谋划、落到实处,我局党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述法”要求,亲自研究部署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强化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一起抓。

(二)持续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自身建设,按要求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传达贯彻各上级部门的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三)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把税收法治与地方法治工作有机融合,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数字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税收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有待解决。展望2024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队伍的法治意识。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持续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压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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