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庆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在党委会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务必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组织税费收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税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正确、有序深入推进。
(二)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依法治国部分进行专门部署。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中反映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有关部分,力求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高度和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把税收法治工作加快向前推进。
二、健全税务征管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落实各项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严格落实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坚决扛牢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确保把各项政策落准落好。
(二)立足深化征管改革,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自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总体规划,全面推行“管事制为主,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税源管理模式,实施小组管事机制,改变税收管理员“各事统管”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改革工作,配强配齐相关岗位人员,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措施,切实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三)扎实推进“三化建设”,推动高效履职尽责。我局严格按照省局、市局要求,稳步推进“三化”建设,持续完善税务流程与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完成县局、分局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的编制及对外公布工作,并在税务行政执法平台按时按质进行了公示,推动我县各级税务机关高效履职尽责。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我局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技术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改进首次申领发票等流程,将新办纳税人办首次申领发票等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时间压缩至1小时内。优化注销流程,压缩注销时间。全面推行注销分类分级办理,持续推进税务注销简化办,有效降低企业退出制度性成本。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按照制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德庆县税务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的通知》(德税发〔2018〕32号),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每季度定期举行会议,切实解决税收执法等实际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依法行政知识结合税收政策知识作为局内税务干部的培训必修课程,为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二)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依据。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截止至目前为止,我局暂没有制定本级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我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方面持续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另一方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必要时组织听证,持续提升执法决定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积极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我局建立了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参与税务决策活动,为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根据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各种执法信息。一是定期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欠税公告,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二是制定严格的案卷管理制度,保障各分局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装备等措施,全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理部门,配备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人员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业务咨询与沟通交流。
(二)统一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总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要求,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责令限期改正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打造“枫桥式”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纠纷争议。借鉴“枫桥经验”,通过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发展“枫桥式”涉税争议调解员队伍、成立涉税争议调解志愿服务队等多举措创新税费争议解决方式,积极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构建税收缴费争议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处理缴费争议较大、涉及人数较多、舆情关注度高的案件。健全税务行政诉讼管理机制,善于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税务行政诉讼争议,做好案件分析反馈,努力争取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积极拓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多途径解决涉税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纳服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投诉来电来访,及时转办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及答复工作,并且按时按质处理办结;充分听取上级法制部门、政策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及时化解涉税矛盾,构筑良好和谐的征纳互动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我局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指引和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在全局范围实操实用。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思路,对各部门、各分局的风险排查情况、岗位风险梳理汇总情况、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情况、推行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应对情况检查工作,强化了基层税务干部对相关税收政策学习掌握,压实了风险应对各环节工作责任。
(二)抓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制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过错性质、情节轻重及后果大小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加强日常考核,及早发现问题,坚持防范为主,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防微杜渐,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广大税务人员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我局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广东省税务局全程网上办清单》、“一次不用跑”清单税费事项等事项办理流程。
(四)“税院协作”提升联合惩戒质效。持续加强与本地司法机关的沟通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获取本县涉税拍卖数据信息,与税收大数据中纳税人缴费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依托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一体化平台和金三系统,将调查巡查、执法告知、执法决定等全流程执法行为纳入系统流转,切实维护了国家税款和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联合惩戒质效。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大力推进“互联网+税务”。推进税务办税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进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个税客户端等办税应用,实现更多办税服务事项“掌上办”,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捷。疫情期间推行更多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出“便捷线上申请、智能订单式处理、免费邮递配送”的发票免费配送服务新模式。
(二)深入推行“互联网+”监管。围绕“稳、准、快、狠”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和税收大数据排查涉税信息,推进建筑、影视等重点行业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智慧执法和非现场监管,并与内控平台互为补充,打通“事前、事中、事后”中“互联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税收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部署推进,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管理考核。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提升考核权重。将税收法治水平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税收法治综合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切实解决税收执法等实际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对全体税务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并定期由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四)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采用岗位练兵、全员考试等方式,定期开展税收法治业务训练。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和税收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利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与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带动和锻炼税收执法队伍开展业务。
十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推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动扛起责任、实干担当,坚持系统的工作思维、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的工作观念,坚持不懈,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二是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税收执法领域的存在问题,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和依法治税能力,更好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提升法治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治人才法律服务作用,加快税收法制人才库建设,强化税收法制人才实战培养和统筹使用,做好涉税争议防范化解工作,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四是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法”治理格局。持续深化“税务+司法”协作,推进相关司法部门开展案情收集、税法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案件协调有关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法”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