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庆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在党委会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务必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组织税费收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税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正确、有序深入推进。
(二)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依法治国部分进行专门部署。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反映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有关部分,力求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高度和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把税收法治工作加快向前推进。
二、健全税务征管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税务总局出台的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相关工作机制,坚决扛牢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确保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准落好。
(二)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着力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总体规划,实施小组管事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各项税费政策高效高质落实。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规定可容缺办理的业务事项范围内,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以承诺代替证明一次办妥业务,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政策。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技术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优化注销流程,压缩注销时间。全面推行注销分类分级办理,持续推进税务注销简化办,有效降低企业退出制度性成本。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持续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按规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把依法行政知识结合税收政策知识作为局内税务干部的培训必修课程,为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二)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工作,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确定性,配备法律专业人才负责具体审查工作。截止至目前为止,我局暂没有制定本级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持续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推进多方参与科学决策。我局建立了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参与税务决策活动,为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对外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政策法规库、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监督救济以及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等事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纸质记录、电子记录、音像记录为载体,形成全过程记录链条。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理部门,配备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人员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业务咨询与沟通交流。
(二)实行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抓好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落地落细。依法落实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成立县税务局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逐步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积极化解纠纷争议。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多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发展新时代“枫桥式”涉税争议调解团队,积极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拓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多途径解决涉税问题。主动公示法律救济途径,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投诉来电来访,及时转办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及答复工作,并且按时按质处理办结;及时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及时化解涉税矛盾,构筑良好和谐的征纳互动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完善岗责体系,制定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指引,积极落实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在全局范围实操实用。紧扣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各环节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积极开展应对情况检查工作,随时抽查基层税务干部对相关税收政策学习掌握,压实内控各环节工作责任。
(二)抓好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制落实。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过错性质、情节轻重及后果大小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加强日常考核,及早发现问题,坚持防范为主,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防微杜渐,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广大税务人员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思想认识。
(三)持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我局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广东省税务局全程网上办清单》、“一次不用跑”清单税费事项等事项办理流程。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全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推进税务办税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进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个税客户端等办税应用,实现更多办税服务事项“掌上办”,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捷。
(二)深化税收大数据信息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税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和税收大数据排查涉税信息,打通税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中“互联网+税务”的“最后一公里”。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税务建设各项任务,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依法行政重要事项,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谋划作用。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实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办公室例会制度。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当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考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三)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营造良好学法氛围。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作为重点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将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的必修课。
(四)强化法治业务指导和培训。采用“师父带徒弟”、办税大厅每月“23日学习日”、岗位练兵、全员考试等方式,定期开展税收法治业务训练。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和税收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利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与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指导税收执法队伍开展业务。
十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计划
2024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推动税收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税收执法领域的存在问题,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和依法治税能力,更好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二是继续开展普法税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普法工作的绩效考评指标,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切实提高日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持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创新法治建设和法治服务新体系,让“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成为新常态,用法治建设助力各项涉税服务提档升级,为德庆县各项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