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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5:51: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综合税政和依法行政,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以高质量的党建推动督察内审和法制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税收工作质效,以建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抓手,努力开创税收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新局面,现将本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挥先进理论的引领作用,推动全面依法治税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总结百年成绩的基础上继往开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全面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根据单位负责人分工的变化重新梳理明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组织架构,健全依法行政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本年共组织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先进理论的学习,各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突显,“关键少数”法治本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党对法治建设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进一步强化。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广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022年度,端州区税务局对符合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388宗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二)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工作安排,从2021年7月1日开始,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正式实行。区税务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重点研究《公告》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重点把握好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其办理规范、事后监管要求、法律责任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并把文件及时发到不动产事项办理窗口等相关部门,保证政策得到精准落实。2022年度,端州区税务局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3111宗,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

(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认真梳理《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文件的要求,支持和服务好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等政策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内容,一律修改或废止。

(四)落实好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政策。特别是以省局下发的《2022年广东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等第三方信息为线索,对各项重点就业创业群体税收优惠的享受情况进行大排查。这次排查涉及的户数为45户,其中2户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应享未享的情况,已作及时整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多措并举,为清缴欠税提供法制后盾。首先,把税收强制执行列入“三项制度”中法制审核的内容中。依法清缴欠税是强化税收法治管理,维护公平税负,实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具体体现。其次,做好破产企业税收债权申报工作。本年度里对50间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进行欠缴税费核查,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税收债权91913.33元主张法律法规赋予的税收优先权,并敦促破产程序已经终结的企业清缴欠税共519384.96元、清缴滞纳金81920.57元,维护国家公共利益,防止国家税源流失。

(二)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作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会的职责,已形成长效机制来落实。今年共进行两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把与其规定和精神不相符的规定清理出来,停止执行。经过全面筛查和清理,暂未发现需要停止执行的规定。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依法决策。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坚持党委会议、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贯彻《广东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利用购买法律服务作用,有效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1.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让执法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结合执法人员权限清理工作的推进以及区税务局人员人事变动、离退休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公示模块,确保执法人员公示信息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及时根据上级安排更新区税务局以及三个税务分局、一个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内容,确保各办理事项的公示信息符合现行政策、程序和流程,保证对外公示信息的质量。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不断完善拓宽公示渠道。安排专员负责新行政公示平台的信息输入和发布工作、着力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建设。与办公室、纳税服务股协商讨论在办税服务厅等地方放置和投影相关需要公示的信息的工作,还有参与区府的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关于税务局涉税信息的公示工作。从公示内容和公示渠道两方面扎实开展。

2.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执法活动更加透明,便于监督。一是提高税务约谈室的使用率。2020年底,区税务局按照标准化要求重新设置了税务约谈室,约谈室内可全程录像,通过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固定场所,促进税务约谈(询问)更加规范、更加高效。2022年,在推广后,税务约谈室的使用率大幅度提升,使用情形不限于税务约谈,还要一些重要税务文书的送达等活动均在税务约谈室进行,让全程记录渗透到各类执法活动中。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的文字记录。针对现有执法文书体例和填写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文书体系,制作文书范本,为执法人员规范文书记录提供更有力的指导;在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中心加入《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的内容,并对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以邮件的方式进行了重点提示,避免执法风险。三是强调规范音像记录,下发《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试行)》、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并在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中心加入音像记录的内容,明确了必须要使用事发记录仪的执法事项,提高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率。

3.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推进三项制度的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上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2022年审核大额罚款事项4宗,严格把好税务行政处罚关;审核税收强制执行事项1宗,确保在程序合法、实体合法的基础上用好《税收征管法》《强制执行法》赋予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确保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加大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的培训,把法制审核中涉及到的重点和风险点,结合去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省局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入到干部职工的培训计划中。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一是继续贯彻落实《肇庆市税务局纳税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办法》,让A级纳税人享受一系列优待服务作为激励措施,让D级纳税人实施惩戒措施,激励纳税人诚信经营、规范办税,做好诚信纳税的榜样和楷模;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把文明执法的内涵具体化到执法活动的程序中去,让执法活动在依法依规的同时体现合理性,更好地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三是不断创新税法宣传的形式,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在精准化税收宣传上下功夫。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主导作用,扩大新式媒体影响力,实现多终端全覆盖税收宣传,形成覆盖纳税人、各级党政及社会各界的宣传网络。充分推广市局“融媒体”工作室,鼓励单位员工参与相关宣传视频的拍摄,并号召全体职工干部转发,采取生动鲜活的表达方式,按税种、行业等多维度开展税收宣传,开展个性化推送,切实提高税收宣传产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不断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一户式”管理机制,强化一体化监督、系统性改革,以立体化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专票电子化改革顺利推进、高质量运行。开展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自查和“回头看”;开展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异常疑点数据核查,坚决查处违规征税收费行为。

(二)加强内控建设。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外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内控监督平台确认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强化干部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今年区税务局共收到复议申请3件,受理了3件,现已审理完毕。由于行政复议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架构的通知》(肇端税发〔2018〕30号)的有关规定,提请了区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发挥小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避免“一言堂”,让各成员单位应当强化主体意识,积极协同、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复议案件现已经办结,复议的结果为维持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接受该决定,亦未在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二)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成立端州区税务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负责受理业务部门向其申请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参与与业务部门和相关纳税人、缴税人之间的协调、调解、政策解释等工作,把涉税矛盾争议化解在诉前,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增强纳税人理解、降低税收案件复议诉讼率的工作成效。端州区税务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解答有争议的涉税咨询5宗、调解涉税争议3宗,尽力将税务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定端州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和社会关切,公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从制度保障上确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写进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是工作总结和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税务局也按照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门户网上向社会公开。

2023年,端州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大力提升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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