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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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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6 11:43: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强信路23号,邮政编码:526300,联系电话:0758-8668355


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强信路23号,邮政编码:526300,联系电话:0758-8668393;


南街税务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南街镇、坑口镇、横山镇、螺岗镇、潭布镇、古水镇、木格镇、洲仔镇、石咀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强信路23号,邮政编码:526300,联系电话:0758-8668332;


宾亨税务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宾亨镇、排沙镇、五和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宾亨镇石涧中华中路,邮政编码:526300,联系电话:0758-8712944;


江屯税务分局。主要职责:负责江屯镇、北市镇、赤坑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江屯镇圩镇,邮政编码:526300,联系电话:0758-866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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