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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15:46: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肇庆朗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QLS202300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第二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格式六。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格式六。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格式六。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照格式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4-2025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德城街道青云路105号二层205室(住改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接受邮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聚宝路33号

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方式:0758-8663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肇庆朗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德城街道青云路105号二层205室(住改商)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9927084655(邮箱:langsizhaobiao@163.com)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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