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1年3月)
发布时间:2021-08-05 16:38:03来源: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2021年3月19日决定:

免去谢火德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任命莫丽芬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正股级);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机关党委正股长级干部职务。

免去宋伟雄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职务。

免去梁永明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职务。

免去黎永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冼剑波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梁连桂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高要区税务局财务管理股股长职务。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