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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豆税务分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实施涉及退还多缴税(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6-10 15:5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6年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深化增值税改革、促进创业创新、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税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多缴纳的税(费)(以下简称退税(费))。由于一些纳税人和缴费人(名单详见附件)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费)事宜。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费)的纳税人和缴费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地豆镇大街东2路1号)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费)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理退税(费)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费)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费)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费),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0758-3756201。

特此通告。

附:未退税(费)纳税人和缴费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未退税(费)纳税人和缴费人名单

441223********2015

张文强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441284********1838

朱燕明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441284********0817

潘英杰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441222********1215

罗日建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441222********1528

江柳萍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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