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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1:46: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四会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着眼发展全局,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将法治建设作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减税降费以及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推动作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

2021年,四会市税务局党委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通过党委带头领学促学,引导广大税务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全面提高法治税务建设质量。二是依托学习兴税平台组织全体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有力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严格依法征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今年以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四会市税务局持续深化政策执行研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征免征企业社保费等7批次28项税费优惠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多批次减税降费数据疑点排查,确保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为我市保民生、促发展提供有力税收支持。二是倾力不懈激发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四会市税务局积极与四会市民政局、四会市人社局开展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信息交流协作,及时传递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数据交换对碰,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锁定优惠对象,实现“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切实提升创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效能,确保政策逐户精准落实。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以来,四会市局强化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为广大纳税人涉税资料报送“减负”,推动免税政策“快享”“尽享”,真正实现减证便民。另一方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全链条”半天办成,首次申领发票1小时办结;推进税务注销简化办、采取清税证明免办、税务注销即办等举措,一般税务注销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压减70%以上。办税成本进一步降低,办税质效有力提升。

3.持续优化税收政策管理。2021年,四会市税务局充分发挥以税辅政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一是瞄准企业需求,大力推行精细化税收服务。结合四会本地实际,我局组织编写《共享经济平台参与各方税种列表》等自媒体税收优惠指南,加强对现行18个税种的征税范围、适用税率和政策优惠等内容的辅导解读力度,提升税收服务对我市企业发展需求的贴合度,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税收支持。二是瞄准重点领域,提供规范化税收指导。我局主动对接地区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和肇庆市“4+4”产业发展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助力四会产业招商落地,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做好有效税费指引,助力产业发展稳链补链强链,助推产业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见效。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扎实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我局严格对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和省局、肇庆市局工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做到应清尽清经过全面筛查和清理,没有发现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制度。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我局订立的经济合同,从签订前的合法性审查、签订后的履行监督、备案管理三个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防范法律风险,切实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三项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2021年,我局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察、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等6方面执法事项的标准化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应用,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进行“一户式”集中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执法程序严格规范。

2.切实强化税收执法,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自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以来,我局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法理相容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省税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通过严把政策口径规范税收执法,有效压减行政处罚裁量“弹性”空间,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力提升执法公平和税法遵从。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2021年,我局着力健全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执法信息。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及下属税务分局共6套权责清单及960个权责事项信息表,并按照省局要求对权责清单及事项信息表开展自查和修订工作确保公示的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反映税收立法变化和我市税费征管实际。

2.加大税务行政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肇庆市税务局专栏四会市税务局二级专栏”,公布非正常户认定公告8期、欠税公告4期,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2020年我局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一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税总发〔2017〕135号)规定,四会市税务局法制部门将该案提请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全方位研判证据链条构成和司法实践案例,以严谨扎实的证据内容配合一审、二审法院厘清案件事实,全案诉讼活动于2021年4月终结。应诉期间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化解税费征缴争议作为税务行政诉讼的根本价值目标,积极维护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依规办理信访案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来信来访处理办法(试行)》,我局落实“及时受理、全程管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工作要求,妥善化解纠纷争议。2021年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群体信访事件。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制订《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工作计划》,将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纳入年度学法计划,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述职述廉述法,积极将集体学习和平时自学有机集合,进一步为领导干部学法夯实制度基础。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一是依托春训活动、全员培训和专题教育活动等平台,通过内选业务骨干主讲、外聘法律顾问讲授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国家保密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认真筹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的日常普法学习和年度普法考试,参训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八)以队伍建设为支撑点,不断夯实依法治税保障机制

1.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四会市税务局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研究制定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一是重视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积极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四会市局共有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干部职工1人。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依法决策、合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2.健全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干部职工,不能从事执法活动,并对退休、调离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资格证予以注销。目前我局取得执法资格并在岗在编人员已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二是扎实推进执法资格考试。我局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的规定,扎实推进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加强信息传达,抓实备考培训及摸底模考,通过定期抽查,成绩通报、考后谈心等多种模式保证以考促学,强化学习效果。2021年我局参加执法考试1人,参考通过率达100%。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架构的成员名单,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二是积极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职能作用。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运行,不断提升我局依法治税整体水平。

二、2022年和“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计划

(一)强党建重引领,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台阶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法治税务为总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党业融合,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创先争优,发动广大党员冲锋在法治税务建设最前线,引导各方资源向法治税务聚集、引导全局力量向法治税务聚合,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谋实事求实效,推动法治税务建设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切实将法治税务建设贯穿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注重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扎实开展“三化”建设,促进我局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严规范谋善治,推动税务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推行关键节点的管控,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持续跟踪新业态发展动向,及时了解企业创新发展涉税诉求,提供更加精确精细涉税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奋力开启“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新征程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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