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在上级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着力强化税务人员依法行使职能的法律意识,规范税务人员执法,打造依法治税新样板,不断推进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紧紧围绕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工作,以税收分析为重点,以数据管理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完成各项税费收入,截至12月,累计实现税收收入23.08亿元,费金收入14.47亿元,税收形成区本级收入7.82亿元,同时建立申报数据的跟踪机制,申报期结束后对申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发现问题及时核实并更正,加强后续管理,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备案事项,不定期进行事后跟踪抽查。
2.贯彻落实减税降费。2020年,区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及时认真传达上级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本地区减税降费工作,并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局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明确各个工作小组的工作责任与完成时限,结合深化各项税收改革工作需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协同配合、凝心聚力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截至12月共减税降费5.83亿元。
3.有效推进税费改革。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持续深入推进各项税费改革。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全区3277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减少增值税税额6893万元。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2020年全年实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人数14201人,累计预扣减税1093.35万元;享受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减税25,104人,累计减税1398.08万元;享受个税减除费用和适用税率调整政策红利40376人,累计减税效应9455.93万元。三是与人社、社保、财政、住建等部门进行衔接,加强宣传服务工作,做好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共254944人,缴费金额4726.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人数927961人,缴费金额25983万元。
4、多措并举确保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落地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潮安区局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确保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落地。截至12月底,累计675户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223.13万元,3901户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726.04万元,为中小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帮助企业渡难关。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全面深化增值税改革。潮安区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关于“开好票”“报好税”“算好账”等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更好促进各项减税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努力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扩大减税正效应。一是通过全面开展线上政策宣传辅导、发放辅导卡等形式,切实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政策执行力。二是完成防伪税控系统的升级工作,确保纳税人能“开好票”。三是认真开展数据效应分析工作,真正实现“算好帐”。四是按照时间节点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运行情况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改革经验、防范税收风险。
2.多措并举“打好”首次个税汇算工作“收官之战”。为切实保障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平稳落地,潮安区局积极部署、抓早抓主动,通过强化组织协调、构建“点面结合”宣传辅导体系,加强梯次引导,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在“前期准备阶段”,通过“先当纳税人、再当税务人”试点运行,以实战演练方式,促进掌握手机APP端、网页Web端相关操作,从而确保做到税务人员会申报、会辅导;在“运行阶段”,通过理清汇算思路,摸清税源底细,厘清“退补”人群,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抓好分批分期引导,结合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量多、范围广、流动性强、税收知识薄弱的特点,积极发挥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及第三方的积极作用。在“收尾阶段”,通过梯次加强引导,分类推进普遍、重点和个性化三轮提示提醒工作,加班加点引导纳税人准期申报,确保年度汇算“平稳推进”。首次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纳税申报总人数21534人,网报率达99.995%,其中:申报补税1168人、申报补税总金额109.74万元,申请豁免人数754人、申请享受豁免金额17.03万元;申报退税11653人、申请退税金额508.53万元。
3.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潮安区税务局根据上级局及区政府的要求,对本级以前年度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含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有效防止税收执法使用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确保税收执法的有效性及权威性。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清理出需要废止或者需要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份。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促进税收执法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结合潮安区税务局税收工作实际,在“三重一大”的基础上,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对人事、预算、重大工程、采购等重大决策和事项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后作出决定,并积极接受监督。为进一步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潮安区税务局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地址,对纳税人反映的税收执法问题全程督办,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规范行政执法。在全区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潮安区税务局以执法公示平台作为主要阵地,定期在执法公示平台进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收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随机抽查事项、委托代征等清单信息。同时在5个纳税服务大厅设置公示栏,公示办税指南、欠税公告等涉税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布执法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积极推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分批多次对全区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学习培训,效果显著,保障了纳税人的权益,也规避了执法风险。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办理了3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法制部门对法制审核的事项清单及审核程序、报送资料等进行梳理,确保审核事项程序清晰,有据可依。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推行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化。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行权力清单。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确保取消或者下放的税收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落实,同时规范行政许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后续管理,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改革。
3.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潮安区税务局认真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及处罚处罚标准开展认真的研习,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处罚职责,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继续加强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借助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进行实时监督。
5.编制并公示本级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
潮安区税务局根据自身职权,编制了本单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涉及的权责事项包括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项,147个子项。同时针对每一职权子项编制职权事项信息表及职权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界面内容清晰齐全,通过点击职权子项可以跳转至职权事项信息表,了解职权的具体信息,同时可点击跳转至职权运行流程图,对于每一税收职权的运行和责任权力都清晰公示。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公示大大提升了行政执法公示的力度及范围。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执法监督工作。潮安区税务局将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作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平台,每日落实专人对全区执法过错数据进行查询,并落实责任人进行核实,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行为,同时利用平台风险指标筛查的模块功能,对风险核查指标疑点数据进行筛选,及时下发至所属分局进行初步疑点核查,对于过错数据及时进行修正,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内部监督、防控风险,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潮安区税务局根据上级局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成立执法督察工作小组,围绕执法督察方案确定的内容,对下属分局2019年至2020年税收执法情况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共开展执法督审项目2个,发现问题7个,涉及金额309336.6元,提出整改建议7条。通过执法督察,规范税收行政执法,强化两权监督,纠正偏差,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和税务总局、省、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在我区税务系统贯彻落实。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化解纠纷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截至目前潮安区税务局尚未有纳税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我局积极探索整合其他省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例,组织业务骨干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时刻做好应诉准备,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2.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对纳税服务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做好本地区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2020年实现全年零投诉。
(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实行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职权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执法程序。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促进税收共治。同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完善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时间,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同时要求各税务分局在办税大厅设置公示栏,依法对日常工作进行公示,依法将税收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执法结果等税收执法事项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税收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根据《潮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法制科关于进一步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准备的通知》(税法便函〔2020〕10号),积极配合市局工作安排,与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收入核算股协同合作,对执法人员、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等26项执法信息进行整理,完成页面建设、信息录入、运行测试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有关税务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助力新平台上线。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一是进一步强化税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贯彻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宪法法律相关内容达2次。二是法制股积极响应全民学法号召,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的渠道,向各股室、各分局发放民法典书籍,鼓励全体干部领导积极主动学习民法典、观看相关学习视频。组织开展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三是在2020年9月份参加区普法办、司法局开展的全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在实践中亲身感受民法典,深入学习民法典具体条文在案件中的运用,了解学法用法机制,多种渠道丰富民法典学习渠道,吃透民法典精神实质。
2.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潮安区税务局积极开展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区共有8828户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其中901户被评为A级纳税人。评价过程中,引导纳税人通过主动纠错的方式修复自身信用,减少信用损失。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按照文件标准自行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进行调整,累计修复企业5844户次;同时,实行纳税信用动态管理,全年共受理企业纳税信用补复评申请13户次,信用修复申请2户次。在充分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潮安区税务局认真落实各项激励和惩戒措施:如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告901户A级纳税人名单、向281户“3连A”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等激励措施,同时对D级纳税人采取加强纳税评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2020年潮安区税务局继续着力于税收法制员队伍的建设工作,由每个基础分局负责管理法制工作的副分局长与一名执法人员共同组成法制员队伍,区局定期安排法制员集中学习,将所学知识传达到基础分局每一个执法人员,在全局形成学法、守法、尊法的氛围,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2.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制度,潮安区税务局配备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名,同时邀请潮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潮州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许锦深为法律顾问,并开展一期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班。在宣讲会上,许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案例分析和政策解读,既有理论的高度、精度,又有对税务系统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潮安区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实施传达依法治税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全局各项重大法治事项都能够经会议审议,保障税收法治的有序推进。
2.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总结大会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述廉,将全年依法履责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总结,接受民主评议。
3.落实主体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既抓业务又抓党建,既管人又管事,“两不误,两促进”。局党委对落实一岗双责进行监督考核,对不落实、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税务执法依据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税收体制改革频繁,税收实体法中很多要素持续稳定性不高,给税务人员的业务操作带来一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税收的执法刚性。同时由于税收执法中诸多主要问题均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税收法律与其他法律衔接不够紧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法律的实施效力。
二是税收执法队伍质量参差不齐。目前全区税务系统执法队伍法制观念较强,税收业务较精,但存在一小部分税务干部对于税收法治建设的意义认识不足,对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存在抵触情绪,从而导致责任意识差,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
三是税收环境不够理想。部分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严重淡化,不少纳税人对税收的含义及作用存在曲解,在办理涉税事项的时候,也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意按照规定办理涉税事项或者一再拖延推诿,纳税意识较为淡薄。
三、下一步打算
2021年,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的工作部署,不断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高质量推进税务事业新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以“三会一课”为依托,以重点工作为突破,不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造个性化特色化区局党建品牌,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有力督促全区税务机关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及时认真传达上级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本地区减税降费工作。
(三)依法组织收入。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工作原则,通过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措施及数据比对分析,深入调研摸清税源,及时做好风险预判和应对,加强收入目标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完成年度收入任务。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造新时代阳光、规范、法治税务新格局;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对于税收执法行为开展纠偏纠错,为税收事业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对纳税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在税收日常管理中着重对取消审批的项目和减免税情况进行审核,强化后续管理。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为税收执法队伍注入新生力量。二是深入培训宣传,改善各分局法律人才结构比例,从年轻的税收骨干中选拔培养一批法律人才,逐步提高整个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发挥公职律师制度、聘用律师制度,为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专业的分析和指导。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