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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催告书》送达公告(饶平县龙过凤采石场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25 16:0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饶平县龙过凤采石场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122324828701M)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件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大道147号5楼)领取《催告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满30日,上述《催告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饶税钱东 强催〔2025〕9号)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2025年12月2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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