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潮州市建恒工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19 10:36: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潮州市建恒工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122562560974H)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件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潮州市饶平县浮山镇浮山大道188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饶浮税通〔2026〕001号)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2026年1月19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