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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关于公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动态调整为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14:36:55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我局对部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进行了调整,现将本次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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