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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长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8 09:12:42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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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于2024年4月18日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禅税投社限改〔2024〕260005号),并拟送达给你单位,经多次电话联络以及使用邮寄方式,均不能联系到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法定受送达人进行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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