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近日,潮州地标古城牌坊街上迎来了一支“税务蓝”队伍,他们为市民游客及商户耐心解答涉税咨询,主动派送税惠“礼包”。
原来,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的主题,在牌坊街商圈党群服务站设置税收宣传服务站,为来往市民讲政策、解疑难。该局还组织党员先锋队、税收宣传服务队走进古城区商户,广泛开展税收宣传辅导。
湘桥区税务局在古城进行税收宣传。
在此次活动中,结合商圈游客的开票需求,税务干部来到各热门商铺,宣传辅导领取和使用定额发票的注意事项。他们还通过在商户门口张贴宣传海报、向过往游客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为市民及游客介绍发票开具业务流程。
为促进牌坊街商户诚信经营,维护古城区旅游商誉,去年以来,湘桥区税务局以点带面开展发票领用宣传辅导,通过一对一上门宣传服务、发放《温馨提示》和《购票须知辅导卡》等方式辅导纳税人依法领取并开具发票、如实进行纳税申报,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税务部门的精准服务,实实在在为我们老百姓办了贴心事,也让我们的牌坊街更加具有吸引力。”潮州市湘桥区洪顺成食品店老板洪波点赞道。
与此同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本次进户宣传的重点。去年以来,旅游业和餐饮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国家及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古城区餐饮店铺捎来了一场“及时雨”。经营牛肉火锅店的湘桥区潮牛阿彬餐饮店店长林锐玲对税惠红利感受很深:“餐饮行业属于生活服务业,根据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我们从去年到现在总共减免了增值税等税费大概8.6万元,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扶持啊!”
湘桥区税务局进商铺为商家作税务宣传。
据介绍,活动当天累计发放税收宣传资料3000多份,现场解答纳税人疑难20多次。值得一提的是,税务干部还贴心地为过往游客提供免费的凉茶,以潮人特有的“请杯茶”形式让来潮游客亲身感受到潮州人热情、温暖的待客之道,以实际行动助力潮州创建文明城市。
【税收知识链接】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其他个人(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施行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二、发票业务流程介绍
(一)实名认证
首次代表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项,且未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需进行实名认证。
线上办理:广东省掌上税务局(或粤税通)—个人版首页—实名认证
(二)雕刻公章及发票专用章
请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核准通知书原件到有资质的印章厂雕刻。(仅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可以不需要雕刻发票专用章)
(三)票种核定及免费申领税控设备(税务UKey)
纳税人在领用发票之前,需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发票票种核定,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纳税人可同时免费申领税控设备(税务Ukey)。
线上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税务Ukey操作指引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扫码查看税务Ukey操作指引
(四)发票领用
纳税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范围内领用发票。
线上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取票方式—大厅领取/邮政快递/回单柜
(五)发票验(交)旧
纳税人领用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线上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旧
温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