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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3-01 14:30: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941号,邮编:521000,电话:0768-2858097,电子邮箱:swzjczsswj@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根据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税务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强化征纳互动打造阳光政务,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着力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局长主抓,各部门通力协作的齐抓共管格局。各县(区)税务局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

(二)着力建章立制,夯实制度体系。市税务局通过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迅速制定下发过渡期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指引,并结合实际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部门分工)》,围绕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主题,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四方面进行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告知书、流程图,细化规范申请的提出、受理、答复等环节操作办法。

(三)着力清理公布,完善公开事项。市税务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活动,局内各单位按照职责归属,逐项对照检查,并就本单位公开事项中不规范、不完整的部分,采取单位自行清理提交、分管局领导把关审核的方式,对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加以公布,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公开内容。

(四)着力审查存档,规范公开程序。市税务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编制了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等工作表格,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和资料保管工作。对需公开的信息均在公开之前,由信息提供部门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并报分管局领导、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再进行公开,规范公开前的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对已公开事项的资料保存管理工作。

(五)着力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实效。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实施,市税务局坚持在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内部落实责任追究,外部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党政部门、社会各界开门纳谏。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服务监督岗和意见箱,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履行岗位责任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对内配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聘请特邀监察员,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对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三是精准投递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大走访 深调研”特色宣传服务等,多层次多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市税务局根据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政策解读、财务资金使用、组织收入、税收征管、干部队伍建设、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纳税服务,以及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全方位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通过新闻媒体、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税务局网站、潮州税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开。 

(一)打造“两微一网”新媒体公开平台。市税务局统筹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潮州税务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内容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建设“减税降费在行动”“图解税收”“贯彻落实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等多个网站专题,及时进行政策梳理汇总和解读,使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从网站了解市税务局政务公开的各项情况。2018年,网站共发布信息2871条。另一方面,加强微信、微博管理,从纳税人(缴费人)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形式出发,以图表、漫画、沙画、视频、H5等新媒体展现形式,及时公开税收政策,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文化、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合作,在“潮州发布”“红桃粿”等本地媒体平台同步刊发信息报道,实现信息多渠道发布,2018年共推送微信246篇,发布微博1165条,有效发挥了“两微一网”宣传矩阵在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

(二)建设全方位信息公开的物质载体。一是将办税服务厅作为政务公开和发布优惠税收政策的重点窗口,开展标准化建设。通过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办税服务资料柜,设置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印发宣传小册子,设立导税台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建立政务公开信息传递的各类平台。二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打造“古城税韵街”,推出“公车税宣”,以更加接近老百姓的方式,公开纳税人(缴费人)的权利和义务、传递最新税费政策动态,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充分的知情权、行使充分的监督权。

(三)及时进行税务相关事项的公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方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政策解读方面,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市税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政策解读,并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予以公告,同时,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税务局进行了备案。在财务资金使用方面,能按要求和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招投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事项信息,及时将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政府采购制度、财政信息等通过潮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确保程序符合规定,手续完备齐全。在组织收入方面,及时按月发布税费收入情况。在税收征管方面,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限期申报公告、限期纳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内容。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新人事任免、招考录用信息。在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方面,采取开辟网站专栏、咨询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确保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到位。在纳税服务方面,及时发布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等内容,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新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信用信息双公示”栏目上进行公示。2018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53条次、行政处罚信息25条次。

(四)依托新闻媒体提升公开效果。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宣传作用。继续巩固本地主流媒体阵地,加大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潮州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政务事项,进一步增强税收传播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果。2018年,市税务局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潮州日报》和潮州电视台、潮州电台等主流媒体宣传69篇次;在中国政府网、南方网、中国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宣传59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市税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起,其通过网站进行申请,申请公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机构职能。市税务局在接到申请后迅速回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于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税务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市税务局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新的一年,市税务局将围绕以下六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制度体系。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具体工作规程和保密审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受理的工作规程,健全制度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部门分工)》中确定的责任部门、承办部门,自觉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使工作环环相扣、不留死角,信息及时有效公布。

(三)加大督导力度。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继续强化管理监督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加强部门配合和考核监督,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发挥各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拓展公开渠道。借助政务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兴自媒体力量,有效对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强化门户网站的数据服务工作,实现与纳税人(缴费人)点对点推送、零距离沟通,增强对外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创新渠道加强公众对事务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推动。

(五)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当前工作开展需求,组织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知识水平,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

(六)强化技术保障。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功能,加强部门间合作配合,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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