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8〕50号)第三条第八款的规定,现将我市虎门镇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事后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2021年4月第2期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事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