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东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东莞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2025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2年度2024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2.2023年度2025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东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度 2024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1.东莞市石龙慈善会
2.东莞市虎门慈善会
3.东莞市东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附件2:
2023年度 2025年度东莞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1.东莞市慈善会
2.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