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决定,任命:
刘佳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科长(试用期至2025年12月);
刘霞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科长;
刘冠宁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
王初达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芦雅欣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副科长;
赵文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科副科长;
黄可韵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非税收入科副科长;
刘汉华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
陈俊禄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试用期至2025年12月);
黄军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
高展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
庞杰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韩山华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
苏颖臻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副科长级,试用期至2025年5月);
雷清为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科长(副科长级,试用期至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