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发票业务——数电票——发票勾选(含成品油、农产品、出口业务)
二、事项内容:
(一)事项描述: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
(二)办理渠道:
一般情况下,数电票的勾选都是线上办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如下:
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guangdong.chinatax.gov.cn)的网站--企业业务登录:【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用途确认】,或点击【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用票业务办理】→【发票勾选确认】其中:
1.成品油业务:【首页】→【热门服务】→【发票业务】→【成品油业务】→【成品油用途勾选】,并按照相关步骤操作即可;
2.出口业务:【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用票业务办理】→【发票勾选确认】→【出口退税类勾选】/【代办退税类勾选】,并按照相关步骤操作即可;
3.农产品业务:【首页】→【热门服务】→【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用票业务办理】→【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并按照相关步骤操作即可。
三、热点问答:
(一)问:怎么变更抵扣勾选税款所属期?
答:首先需确认变更税款所属期的上一期未申报或申报作废,然后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用票业务办理】→【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点击右上角的“变更属期”,在变更属期页面的“变更后税款所属期”处选择需要变更到的月份,然后点击“提交”按钮。
(二)问:怎么查询打印发票勾选统计的结果?
答:在抵扣勾选界面的统计确认模块,申请统计后,有打印功能,如需查询以前属期的统计信息,可点击“查看历史确认信息”调整属期,进行以前属期统计信息打印。
(三)问:做了统计确认后,申报时提示没有勾选,怎么办呢?
答:撤销统计确认,进入抵扣类勾选界面进行发票勾选操作,再做统计确认,然后申报。
(四)问:哪些发票无法进行用途勾选?
答: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用途勾选:(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2)已作废的发票;(3)之前属期已确认用于其他用途的发票;(4)已用于冬奥会退税的发票;(5)已全额冲红的发票;(6)其他特殊情形。
(五)问:电票平台开具的免税农产品普票在全量发票可以查询到,但在勾选界面查不到,该如何处理?
答:电票平台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需归类为自产农产品者并且开具时选择【特定业务】→【自产农产品销售】,开具的发票才能抵扣。可通过全量发票查询核实发票左上角是否具有“自产农产品销售”字样进行判断。
(六)问: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抵扣类勾选模块无法查到对应发票,是什么原因?
答:抵扣类勾选模块无法查到对应发票的常见原因有:(1)是查询条件设置不准确;(2)是票面信息不正确;(3)是涉及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凭证等需在其他功能操作的情况;(4)是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5)是发票状态为已勾选;(6)发票属于特定业务普通发票但未带有特定业务标识;(7)是系统原因等。
解决办法如下:
1.查看查询条件是否设置准确。
2.查看票面信息,如识别号是否正确、发票是否为负数发票、税控发票票号是否正确、或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发票真伪等。
3.排查是否为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海关缴款书等,如是,则按照对应票证勾选步骤进行勾选。
4.排查对应发票是否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不抵扣勾选模块,设置查询条件,点击查询,便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信息的查询结果,如确认发票已认证为“不抵扣勾选”的,可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5.排查发票状态是否为已勾选,排查方法可通过“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查看发票详情,或进入【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模块选择对应查询条件查询发票数据,或点击【统计确认】中的“确认历史信息”功能对往期勾选情况进行查询。
6.排查普通发票是否有相关特定业务的标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只允许抵扣的普通发票为:带有农产品收购发票标签的普通发票、带有自产农产品销售标签的普通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的普通发票无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勾选。
7.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上报相关异常。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如仍有疑问,欢迎通过征纳互动发起人工服务(推荐)或致电12366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