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新办、变更、注销——新办报到
二、事项内容:
(一)事项描述:
我局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建立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套餐式”服务模式。“套餐式”服务是把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办理事项、首次领用发票须关联办理的多个业务事项整合归并成为业务套餐的办税服务。
(二)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
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用户注册】界面进行身份注册,按照页面提示设置完成注册,登录后按提示进行实名认证,进入实名认证流程界面按照提示操作,按照提示办理实名认证;
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菜单进入功能,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1)自办开业
①如果您为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则展示您作为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信息。并进行相应提示:“欢迎开办企业,您可选择对应企业进行信息确认。”点击拟开业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系统跳转信息确认界面,系统根据注册信息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机关及所属分局,并提示:“根据您的注册地址信息,为您分配的主管税务机关为XXX税务局XXXX分局”,点击【确定】。

③系统跳转已完成界面,并提示:“您已完成税务信息确认,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为您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点击【下一步】。

2)代办开业
①如果您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者带出的纳税人中没有要开办的企业,您可点击【新办开业】,进行开业代办。

②系统跳转纳税人查询界面,输入代办开业的纳税人名称,回车带出法定代表人电话,不可修改,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验证码,填写验证码后点击【确定】。

③系统跳转信息确认界面,系统根据注册信息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机关及所属分局,并提示:“根据您的注册地址信息,为您分配的主管税务机关为XXX税务局XXXX分局”,点击【确定】。

④系统跳转已完成界面,并提示:“您已完成税务信息确认,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为您推荐的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点击【下一步】。

2.线下办理(请预约后再到前台办理):
各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点)
(三)办理资料:
办理[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无需提供资料。
办理[非一照一码户税务登记]可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和公章到前台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提交的纸质申报表须签章,各项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常见问答
1.我在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进行开业登记时,带出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信息不正确,应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2.如果我在进行信息填写时想修改前面信息表的信息如何操作?
答:点击【上一步】返回想要修改的信息表界面,进行修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如仍有疑问,欢迎通过互动发起人工服务(推荐)或致电12366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