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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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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单位参保变更
发布时间:2024-06-26 09:16: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变更

二、受理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的缴费单位类型、险种核定等单位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机关进行修改,向用人单位发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变更表》或《用人单位社保缴费项目确认表》。

税务机关发现用人单位的缴费单位类型等单位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由税务机关进行修改,向用人单位发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变更表》或《用人单位社保缴费项目确认表》。

四、申请条件

缴费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等单位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申请办理。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GDFJ001《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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