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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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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日常申报
发布时间:2024-07-24 16:49: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日常申报

二、受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三、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修改个人缴费工资。

四、申请条件

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发生变动的,由用人单位向税务机关申请变动。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适用范围

资料类型

受理渠道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份数

处理方式

环节名称

印章名称

1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

全省适用

表证单书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必报

原件:1 份

归档

 

 

2

电子导盘文件

全省适用

其他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报盘:1 份

归档

 

 

七、注意事项

 1.单位调整职工工资的月份已经进行自行申报:(1)若新缴费工资>原缴费工资,系统提示:该职工已申报YYYYMM属期的社保费,确认缴费工资后会生成对应的差额补缴信息;(2)若新缴费工资<原缴费工资,系统提示:序号X的职工已申报YYYYMM属期的社保费,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已申报的,请在申报缴费工资后办理退费(如已退费,请忽略本信息)

 2.电子导盘文件可通过【下载模板】下载。

八、系统操作

功能位置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首页菜单—右边菜单栏—我要办税—申报缴纳—社保费管理

1.操作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

 

2.在线查询工资调整:

1)点击菜单【缴费工资调整】,进入缴费工资调整界面,系统默认不显示本单位当前在册人员信息,点击【查询】自动带出本单位当前所有在册人员信息;也可通过查询条件按“姓名”、或“证件号码”、或“个人社保号”进行精确查询本单位在册人员工资信息。

 

2)在【本单位在册人员列表】勾选需要调整工资的人员信息,勾选后在【本次调整人员名单】显示待工资调整的人员信息。

 

3) 在【本次调整人员名单】的待工资调整人员填写“新缴费工资”,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系统校验【本次调整人员名单】的待工资调整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提交成功。”;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提示

☆注:工资调整不能超过¥2,000,000元(两百万),不支持工资有小数位。

 

2.模板导入工资调整:

1)点击菜单【缴费工资调整】,进入缴费工资调整界面;点击【模板下载(含在册人员)】下载含本单位的在册人员信息文件到本地,删除无需调整工资的人员数据,在需要调整缴费工资的人员中输入“新缴费工资”;或者点击【模板下载】下载空模板,录入需调整缴费工资的人员“原缴费工资”和“新缴费工资”信息。

 

含在册人员的模板文件:

 

空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选择已经编辑好缴费工资调整的人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缴费工资调整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调整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在【本次调整人员名单】预览上传的缴费工资调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系统校验【本次调整人员名单】的待工资调整信息,若校验成功,返回提示:“提交成功。”;若校验不成功,则返回提示。

☆注:工资调整不能超过¥2,000,000元,不支持工资有小数位。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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