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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08: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主动公开

2022年,河源市税务局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896条。其中:通过“河源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2条,微信全年用户访问量332019人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326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41条;通过“河源税务”南方号发布信息96条,总订阅数39507人,总阅读数206201次;各类媒体刊播税务工作稿件1113篇。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强化服务理念,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要求。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2年,河源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5件,所有依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河源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对外发布信息审批程序,定期检查平台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优化平台建设

明确平台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抓实抓细平台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依托“两微一网”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年度报告等,全面体现河源市税务局各项工作动态;拓宽实体服务平台政策宣传,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宣传氛围。

(五)做好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中,细化指标考核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按照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2022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如,政务公开的广度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可继续探索互联网领域的信息公开渠道和措施。河源市税务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政务公开“五公开”要求与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服务措施深度结合,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二是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把公开内容是否真实齐全,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完备,问题是否及时妥善解决等作为重点,经常性组织督导检查。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用好群众监督“利器”,促进作风效能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源市税务局2022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河源市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888918)。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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