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水平。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重点工作相结合,依托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信息公开主阵地,持续发布税费优惠相关信息,并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及媒体记者普遍关心关注的涉税费问题,深挖地方特色亮点,分专题、有节奏、递进式开展宣传报道,持续增进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认同;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12366热点问答等,联合福建南平、江西赣州、广东梅州开展“云端普法 共话税收”系列活动,形成三省四市税务部门携手扩宽信息公开联动效应。
(二)坚持为民服务做好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不断优化内部会商机制,细化办理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的公开诉求,最大程度争取申请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公开质量。遵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关卡,依法依规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定期对门户网站、税务新媒体等日常运维和内容质量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因形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四)优化矩阵建设建强公开平台。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河源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全年通过河源税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3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南方号发布新媒体作品693篇;持续深化与地方网信办的沟通联系,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发布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操作指引,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用足、用活、用好税费优惠政策。
(五)着力巩固提升完善监督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对河源市各县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线上线下检查,梳理排查问题,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改进完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设置绩效考评指标,进一步压实各单位责任;将《条例》及相关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2024年,河源税务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满分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部分主动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不够新颖等。针对以上问题,河源市税务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定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并按要求进行更新。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方式方法,探索制作更多接地气、短平快、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产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河源市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河源市下辖各行政区税务机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