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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5:22:34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在网站更新机构、人事、税收统计、涉税公告等政务公开重点信息,主动发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决策。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2条,通过融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89篇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均为非本机关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信息。办理过程中,河源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法制会商审核机制,对疑难申请件、新类别申请件开展集中研究,确保办理程序规范、条款适用正确、文书答复合规。4件依申请公开已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严把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并针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和舆情评估,注意工作秘密管理和纳税人隐私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评估,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年度报告按时保质发布。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机构优化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情况。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解读推文320条,其中原创推文59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涉税费信息238条。积极推动“12366一号对外”,全年累计接听咨询电话8.78万件,平均等待时长6秒,接通率99.42%。建立健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面向67个细分行业1900户企业开展服务需求面对面活动122场次;通过可视答疑、入户辅导等形式开展合规性辅导33场。加强税收普法宣传,与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开展水资源税等税费政策宣传;联合赣州、韶关、梅州等地税务部门开展“云端普法”跨区域联合活动;联合人社、电视台开展在线答疑直播活动。

(五)加强监督保障

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常态化对全市税务系统网站开展巡检,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平稳安全运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纳入绩效考评,细化指标考核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按照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2025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河源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高质量政策解读作品较少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河源市税务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组织开展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岗位的职责要求,细化岗位工作标准,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工作水平。二是结合税收宣传重点和纳税人关心关切,精心策划,争取制作出更多高质量的税收政策解读作品,让税收政策解读更加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河源市下辖各行政区税务机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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