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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17:15: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惠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全市税务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思想统一、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11大类41项924个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市、县、乡三级共53个新税务机构顺利挂牌。全系统运转平稳顺畅,组织税费收入稳步增长,外部各界反响良好。地方党政领导多次对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工作批示肯定,驻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为改革发声点赞,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纷纷宣传报道我市税务机构改革成效,我市税务改革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18年,惠州市局紧紧抓牢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分解落实全年税收预期目标,深化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预测,加强重点税源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收入统筹管理,实现国内税收平稳增长。2018年全市税费收入累计完成1375.42亿元,同比增长22.2%。全市税收收入总额1137.65亿元,增长20.8%。

营造更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线,持续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措施,全面做好业务整合,梳理办税流程、优化办税资源,推进“一厅通办”“一键咨询”。在全省率先打通居民微信参保全路径,多措并举提高办税效率;积极参与惠州市“企业服务月”活动,召开“问需求优服务”纳税人座谈会,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多措并举破解办税缴费的“痛点”问题;强化纳税信用等级结果运用,积极推广高效、便捷的“云税贷”业务;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减(免)税共96亿元,持续释放经济活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力地支持了惠州经济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和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抓好契税日常征管,圆满完成环保税开征工作,推进车购税征收权限全面下放县(区)局,进一步加强各税种和社保费基础管理。扎实做好个税改革推进工作,全面做好自然人税收管理扣缴客户端系统的推广,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政策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工作。根据总局、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常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机构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7项清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机构合并后,及时制定局党委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明确党委议事清单目录,严格按照规则议事,切实做到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问题,真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把重大税收规划、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等对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内部重大决策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7〕58号)要求,把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作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

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奖励、确认、征收、公共服务等9大类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工作,加强税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进一步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新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税务执法自由裁量权;调查研究各基层单位在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存在的问题,统一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指导全市税务执法人员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法执法,落实过错责任追究,持续加强税收执法。一是执行“谁执法,谁负责”原则,通过税收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系统巡察、“一案双查”等方式发现执法过错线索。二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问责方式和程序。对具体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实施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行政机构公务员处罚条例》的规定,对执法过错行为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追究有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和纪律责任。

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细化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指引。顺利上线推广使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将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考评的高发、高危事项嵌入“税管易”系统,对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的各项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对信息系统的运用,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有效增强监督程序的严密性,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对税收执法权力的有效监督,将权力锁进笼子里。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在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政府政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受理程序和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对上级部门督查审计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二是畅通纳税人对税务干部的举报投诉。建立了纳税人投诉、举报信箱,投诉举报登记本、监督热线等投诉举报方式,方便纳税人进行监督。对纳税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记录,跟踪和处理,建立了对税务干部的投诉举报工作台帐。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强化复议应诉组织领导,全市税务系统均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并由一把手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委员会主任),切实强化复议应诉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诉讼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诉讼能力建设,保障纳税人法律救济权利,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有效的规范了税收执法,降低了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注重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对外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如建立了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相关税法知识。举办政策宣讲培训班,创新开辟“一镇一宣传栏,一校一宣传栏”等税收宣传途径,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从而减少复议应诉案件的发生。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对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政务公开审核、服务事项清单等进行细化和完善,将政务公开工作总体目标进行明确,逐渐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由过去的“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促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文件的投放。同时,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辅导,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大力宣传微信预约、网上办税等,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减轻办税服务厅的压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税收政策热点知识宣传辅导。通过在办税大厅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派发纸质宣传小册子,利用服务厅信息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展示税收知识海报等方式向纳税人推送热点知识,广泛宣传税费政策,共印制海报展板2000余张、宣传资料36万册,播放视频92000余分钟。举办“小小税法宣传官”、税收宣传集市、“惠税微课堂”、青少年税收绘画比赛、税务Rap等充满趣味性的活动,将税务知识以轻松愉快的体验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

结合网络新媒体形式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南方日报》、惠州电视台、《惠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门户网站等互联网渠道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创新宣传形式,通过运用广告、微信、动画、动漫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形式开展税收宣传。通过制作新媒体课件并运用到门户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拓宽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获取税收政策知识的渠道。邀请纳税人代表和媒体代表 “零距离”体验办税服务厅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举办“税收宣传主题开放日”税企融合联动座谈会和政策宣讲会,收集纳税人与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纳税人解答疑难问题,消除疑虑,确保其能熟知、活用、巧用、合法运用税收相关政策。

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组织各县区税务局结合自身师资及业务所长、时事税收热点,大力开展实地纳税人学堂建设。全市各县区共开展实地纳税人学堂301场次,培训纳税人14000余人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进一步做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二是加强对税务人员尤其是税收征管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好日常普法教育,定期在OA系统公告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干部职工加强普法学习。三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等各类法制考试,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迅速成立新机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和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等部署,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做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2018年,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目标任务,离广大干部职工的要求和纳税人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依法行政观念意识有待优化,依法行政的刚性有待提高,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等等。

2019年,我局将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工作部署,坚持以六大体系建设为总纲,切实抓好法治工作谋划和任务落实,全力实现我局法治工作的整体水平由散点到亮点再到全面提升。一是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二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从制度、机制、措施、手段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放管服”各项工作举措,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三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及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扩大内控平台风险识别范围,对于同类事项,在核实产生过错原因后,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同类业务过错记录的再次发生,追求同类业务“零过错”,形成由日常过错预警到大范围风险防范的辐射纠错机制,以便有效规避、最大限度降低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四是多措并举提高法治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融合度。按照“分类管理、分途培养、分岗培训”的要求,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公职律师和执法岗人才锻炼,着力推进高层次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税务业务复合型、专业型人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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