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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16:00: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聚焦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惠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获市政府对市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批示4次,省税务局对市税务局批示肯定5次,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超400篇(次),单位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59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一)深化理论武装,扛牢税收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市税务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制度,通过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累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工作6次。市税务局坚决扛牢税收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紧密结合全市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研究落实举措,狠抓税收法治工作,推动惠州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坚持学深悟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收执法全过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持续将理论学深悟透并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税收普法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组织普法分队推动宪法、民法典及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校园、社区、机关、农村、军营。组织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开展法治工作队伍全覆盖培训,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2024年法制科黄韬澍获得司法部“八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个人表彰。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纵深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在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的同时,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以“机制+清单+指引”工作方法,完善运行规则,制定任务方案和清单,编制专题系列政策指引,为各项税费政策落地落细提供保障。运用“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2024年以来共完成税费政策精准推送259批,服务纳税人缴费人超过286.89万人次,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减轻各类经营主体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紧密对接支持民营和实体经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强化税收对服务地方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税收影响,组建税费政策建议“咨询团”,突出加强“百千万工程”、就业群体、科技创新企业、营商环境、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专题政策梳理,开展政策效应分析专题调研,细化行动任务,发挥税务部门优势,充分发挥以税资政积极作用,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抓好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色广东生态建设,强化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应用合作,更好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政策措施。运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开展经济分析,全市税务系统形成税收分析报告30篇,获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8篇,积极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坚定扛起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惠州税务责任担当。

(三)推进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推动成立全省首个税务审判合议庭。积极拓展税收共管共治新格局,协调司法部门探索成立博罗县税务审判合议庭,并于2024年4月正式揭牌运行,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创新了税务审判工作机制,实现涉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集中审理“双集中”,进一步提升惠州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在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2024年对惠州市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全市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4份,切实做到合法审查、定期清理,加强了事前监督,有力保障了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建立税费政策执行确定性会商机制,修订完善《税费政策问题分类分级收集解决工作规程》,统一全市税费政策执行具体问题的政策适用,进一步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决策。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决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牢固树立决策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做到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开展党委会学法和党内法规学习6次,党委依法依规决策水平持续增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全市税务系统已有46名公职律师,8个全职能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法律顾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1.实施递进式执法

持续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统一“首违不罚”教育引导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做到留痕管理,有效督促。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落实“首违不罚”17127宗。持续推广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分级分类整理说理文书,通过教育说理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做到严宽相济、法理相融,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涉税违法行为,税警合作提档升级,不断拓展协作领域,深化数据赋能,持续精准开展好虚开骗税、骗取税费优惠、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打击工作,争取打出声势、震慑犯罪。

2.优化进户统筹

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扎口统筹。健全“一个主体执行、一个口子对外”的机制,落实《进户执法事项清单》所规定的各环节、各部门职责要求,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并查补税款。强化涉税数据管理应用,以数治税重点出击,构建税收大数据风险防控体系,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进户”的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税务执法程序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惠州市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惠州市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工作要求,建立每季度记录情况抽查机制,确保税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按照工作要求清理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保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税务领域得到全面准确适用;继续实施重大税务案件预审机制,强化事前监督,提高案件审理质效,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审理办结重大税务案件5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全力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市局党委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组织开展多轮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办税务服务厅、机关食堂、周转房、机房等重要办公办税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抓好整改。严格落实重大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重大紧急事项报告及时,突发事件应对有方。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多渠道开展国家安全形势教育,将保密教育纳入各类培训班及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利用保密观APP开展保密知识线上培训,考核通过率100%。加强保密督导检查,在机关科室组织开展2轮保密自查自评,对3个县(区)局开展“进驻式”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全员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制定意识形态任务分工表,明晰分工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月收集各单位报送意识形态线索和风险管控线索表,并就情况分析研判。2024年,全系统未发生意识形态问题,未被上级及有关部门通报。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制作《全市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图》,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文本,开通互联网接收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打造行政复议接待室,保障税务行政复议场所、装备等设施,确保行政复议法各项规定全面、准确贯彻实施。2024年市税务局本级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宗、诉讼案件6宗,举办行政复议听证会1次,妥善化解涉税行政争议,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规范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平稳有序开展信访工作。实行重大、敏感信访件领导包案制,由主要领导亲自协调推进,分管局领导具体包案,下发《重要信访事项督办单》压实包案责任,成功化解一批信访积案难案。完善信访分类处理机制,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加强研判、迅速处置,2024年全市税务系统妥善处理信访件165件,同比下降21.8%,大批“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建立健全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推动建立由市政府牵头,政法、税务、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医保、信访、法院、工会、仲裁等16个部门组成的惠州市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惠州市建立健全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工作方案》,形成党政统筹,税费管理行政主体(税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综合治理主体(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法院等)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税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格局。在全市范围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矩阵,加强基层税务所法治建设,在全市范围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和社保费争议调解处理中心,实现社保费争议案件“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制度、抓好“关键少数”等举措凝聚部门协同监督合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重点事项监督,强化落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推动纪检监督和职能监督贯通融合。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政府公开平台,建优建强全市门户网站、“惠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号等信息公开渠道,在有序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重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通过图解、视频、动漫解读产品向社会大众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地方党政机关、各大主流媒体、社会群众等监督,其中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涉税议案、建议、调查报告等,认真听取其提出的有关工作意见建议,2024年协助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8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动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工作要求,制定上线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双轨验证、参数配置、征期运行保障等工作任务,平稳有序推进上线扩围工作,2024年5月底全市纳税人完成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切换上线。稳步深化发票电子化改革。持续扩大数字化电子发票覆盖范围,切实提高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效率,同时加强与大企业管理部门协同合作,聚焦集团总部及在惠分支机构,持续加大“乐企”推广力度,协助省税务局开展对纳税人接入乐企服务的审核审批工作。深度融合“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推广“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全力优化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线上办税渠道。积极打通线上咨询壁垒,先后开展7期可视答疑直播。围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技术与应用、社保缴费操作应用以及跨境税收相关政策及操作等主题,线上实时解答涉税疑问140余个,精准覆盖受众约4.6万人次。以双向标签库为着力点持续优化税费政策的精准推送。深化拓展应用双向“标签库”,优化政策内容和推送方式,运用税收大数据实现智能筛查,细分推送对象,开展全流程、递进式、差异化的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工作,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大力推进征纳互动跨区域通办事项。深化应用税务总局“金税四期”征纳互动服务,在不改变执法主体、不改变税务人员权限、不改变业务办理流程、风险整体可控的前提下,收件地、办理地协同配合,按照“异地收件、协同服务、属地办理”方式,为线下进厅或线上发起互动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提供跨区域税费事项办理服务。2024年我市发起跨域通办业务131笔,接收跨省通办业务咨询、办理166笔。

十、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行政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扛牢抓实税收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税收改革创新和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全面加强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印发《惠州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带头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制定《惠州市税务系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明确43项54条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面临新形势新经济业态蓬勃发展与征管法相对滞后的现实形势下,全市税务系统执法人员精确执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惠州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依法组织税费收入,着力优化服务便民办税,着力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费征管基础质量,服务大局打造效能税务,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惠州税务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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