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惠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持续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市税务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讲法治课、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研究依法治税相关工作,准确把握该理论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驰而不息抓好税收工作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全力推动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多级联动做好精准推送深化“政策找人”,精准高效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以税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以税资政积极作用,突出加强就业群体、科技创新企业、营商环境、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点专题政策梳理,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专题调研。强化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应用合作,扎实推动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色广东生态建设,更好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政策措施。运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开展经济分析,全市税务系统形成税收分析报告15篇。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在起草、审查、决定、发布、备案、清理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2025年对惠州市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切实做到合法审查、定期清理,有力保障了税法体系的完整和统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修订全市各级税务部门权责清单53份,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进行决策。2025年开展党委会学法和党内法规学习4次,党委依法依规决策水平持续增强。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坚决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全市税务系统已有45名公职律师,8个全职能行政执法单位均聘请法律顾问。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持续落实两批14项“首违不罚”事项。落实落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基层推进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畴。全面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大企业税收管理等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巩固“执法公开公正”工作成效。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税务监管五步工作法,对涉税违法行为进行分级分类查处。持续完善八部门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成果联创的工作机制,组建大数据智能选案团队,加强跨区域大要案件查办的统筹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利用平台经济、总部经济偷逃税等新型违法行为。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全面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做好申请人阅卷、听取意见、听证等复议审理工作。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5年市税务局高质量、高标准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02件。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对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实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的示范效果。稳妥开展行政应诉,2025年市税务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与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持续完善涉税费争议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制定标准化处置流程,明确“首接”责任、调解方式、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应对机制,设立统一标准的税费争议调解室,定制多样化调处流程策略,增进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效果。注重柔性执法理念,运用“焦点分析研判、政策专业讲解、团队集中化解”工作法,加强政策辅导宣传,源头化解税费争议。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制度、抓好“关键少数”等举措凝聚部门协同监督合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监督融入税收治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权力事项、执行标准、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将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工作规程嵌入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重点事项监督,强化落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推动纪检监督和职能监督贯通融合。主动接受地方党政机关、各大主流媒体、社会群众等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涉税议案、建议、调查报告等,2025年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8件。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释放智慧税务效能
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在2025年省营商环境监测中,惠州“纳税”指标全省排名第五、企业调查排名全省第三。创新培育产业服务“惠税通”品牌,推出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扩围纳税服务承诺事项等一揽子本地化服务措施。整合优化全市咨询服务资源,推进“12366一号对外”项目落地,12366来电接通率99.02%,接通率提升20.37%。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惠州市高效办成不动产登记办证“一件事”工作方案》,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体验。制定《税费服务诉求分级分类处置工作机制(试行)》,规范高效解决个性化、复杂化问题。推行征管档案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开设“简事快办、难事帮办、中介批办”服务专区,加快推动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升级。
九、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完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印发《惠州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惠州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重点内容集中研讨学习清单》,推动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带头厉行法治。
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制定《惠州市税务系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清单》,全市税务系统明确43项54条细化落实举措,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税费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工作职能,扎实开展税费法治宣传教育,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2025年,市税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复合型法治人才总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守牢依法治税生命线。切实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税务力量。着力规范税收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着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大力推动税收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