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2005年5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公布)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17】455号)等规定,依法委托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千里之外拍卖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惠州市俊峰鹏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已查封(扣押)资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变卖价格如下:
(一)星运山水城邦10幢1层03号铺,规划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43.44平方米。
变卖价格:(大写)¥壹拾叁万肆仟壹佰叁拾叁元叁角叁分
(小写)¥134133.33元
(二)星运山水城邦10幢1层04号铺,规划用途:商业服务,建筑面积:98.05平方米。
变卖价格:(大写)¥叁拾柒万壹仟叁佰零陆元陆角柒分
(小写)¥371306.67元
二、变卖时间:2024 年2月 8日至 4 月 7 日。
三、其他说明:
具体变卖信息请自行登录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查询,变卖信息以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信息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