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对惠州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进行审核。现将2026年度-2028年度拟予以确认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进行公示(附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效期为三年。公示期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0752-2881829;市税务局0752-2382643;市民政局0752-2107699)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6年5月9日
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
1.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
2.惠州市桓公慈善会
3.惠州市惠城区慈善总会
4.惠州市惠阳区慈善总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