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惠州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人才高地布展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人才高地布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JS00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5JS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人才高地布展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9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名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份),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并逐页加盖公章。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领购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七、现将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三个工作日。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30分~10: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52-2382734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