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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2022-08-08 16:24: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概述】

1.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纳税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2.该事项不适用实施“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的纳税人。

【申请条件】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办结时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5个工作日内办结。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 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办理途径】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

【附送资料】

1

A01013《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全省适用

必报

表证单书

原件:2 份

在线填写:1 份

2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全省适用

单位纳税人,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其他

复印件:1 份

3

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

全省适用

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的纳税人

其他

原件:1 份

4

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全省适用

使用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的纳税人

其他

原件:1 份

5

市场监管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

全省适用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其他

复印件:1 份

6

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全省适用

用发票的纳税人

其他

原件:1 份

7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全省适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且项目完工的,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其他

复印件:1 份

8

A02009《发票领用簿》

全省适用

已发放过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证件

原件:1 份

原件:1 份

9

A01007《税务登记证》(正本)

全省适用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表证单书、证件

原件:1 份

原件:1 份

10

A01008《税务登记证》(副本)

全省适用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表证单书、证件

原件:1 份

原件:1 份

11

A01009《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

全省适用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表证单书、证件

原件:1 份

原件:1 份

12

A01010《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

全省适用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表证单书、证件

原件:1 份

原件:1 份

13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

全省适用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证件

原件:1 份

14

其他税务证件

全省适用

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证件

原件:1 份

15

A13001《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全省适用

 

表证单书

原件:1 份

16

A0105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

全省适用

 

表证单书

原件:1 份

原件:1 份

17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全省适用

管理人以企业名义办理涉税事宜的

其他

复印件: 份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6.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

7.纳税人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8.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9.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案前原则上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10.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税务机关办结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后,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动终止。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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