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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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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6 10:40: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风险管理工作。

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蓬江区、江海区(含高新区)、新会区、鹤山市(县级市)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街9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78056。

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台山市(县级市)、开平市(县级市)、恩平市(县级市)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曙光东路125号,邮政编码:529300,联系电话:0750-263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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