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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或个人直接向援鄂医疗队捐赠物品,能否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27 09:53: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答:援鄂医疗队大多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派出,企业或个人向援鄂医疗队捐赠,一般情况下会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因此,可以由卫生健康部门开具相应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企业或个人凭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按照9号公告规定,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如果捐赠的企业或个人已取得援鄂医疗队的接收函而未取得卫生健康部门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卫生健康部门为其补开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后,也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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