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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成果
发布时间:2018-07-26 08:4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重点打击的十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广大纳税人可通过拨打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50-3231058、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江门市税务局专栏或亲自前往江门市发展大道231号稽查局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等多种途径,踊跃揭发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问题,与涉黑涉恶犯罪势力作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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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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