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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缓缴新政实施以来 我市逾2000家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发布时间:2022-06-10 10:11:17来源:江门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江门日报讯 “这次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让公司在5月份节约了社保费开支约5万元,为我们舒缓了工资等成本压力。”在享受到新政红利后,江门海港城海鲜大酒楼财务总经理仵岩高兴地说。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截至6月6日,我市已有2036家企业享受到了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红利。

据悉,为缓解部分企业在疫情影响下的生产经营困难,自5月起,我省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及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社保政策。自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新政下发以后,我市税务部门依托前期对相关特困行业企业的摸底情况,迅速开展对符合要求的重点特困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及讲解,最大限度简化程序,让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受,全力减轻企业资金链压力。

受疫情影响,餐饮、零售、旅游等市场主体经营压力增大,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企业享受缓缴政策的办理操作非常简单,符合缓缴条件的特困企业,只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提示信息处点击选择申请缓缴即可。”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说,税务部门接下来将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要求落实好最新的扩围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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