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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2 17:10: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门市滨江大道1号 ,邮编:529000,电话:0750-3298113)

一、概述

2018年,江门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有关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一)强化工作机制

将信息公开融入全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系统规范要求,推动信息公开持续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税务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增强工作整体协调性。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并公布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做好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等工作。二是加强机制完善。结合我市税务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批流程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强制不予流转。同时,加强考核监督,定期开展督办整改,主动查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设,落实先审查后发布要求,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

(二)丰富公开载体

继续紧抓税务特色内容这一核心竞争力,借助网站、微信、微博搭建汇聚人气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开拓社会化公开新渠道。一是夯实网站主阵地。以整合资源和栏目策划为抓手,进一步突出“门户”特色,加强内容聚合,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各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集中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有效支撑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普惠性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地,同时通过创作新媒体作品等多种展示形式,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重大税收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为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畅通媒体主渠道。充分利用本地报纸、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发挥信息公开导向性作用,通过主动提供素材、与新媒体和重点网站联动等措施,大力拓展与地方媒体的宣传合作,组成多层级的信息公开“矩阵”,全面报道江门税收中心工作举措、税收优惠和社会效应,及时宣传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措施,及时澄清虚假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三是打造移动微服务。依托“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升级,在机构改革集成电子税务局微信端业务的同时,补充增加了多项功能,使微信菜单更智能化,打造成为集宣传和服务于一体的智能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实体办税服务厅的互促互补。开启微信集成服务,机构改革后取消了全市的县级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根据工作实际择优择重集中到“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为纳税人推送量身打造专业的个性化税务资讯。

(三)紧抓重点领域

持续关注受众需求,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加强对重要决策事项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公开目录。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主题、体裁分类,更加方便信息查找检索。二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动态公布及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推动税务行政审批“触网”,将税务行政审批的受理、办理、结果反馈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全景式展现,增加行政审批透明度。三是规范整合办税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管理规范对办税指南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准确齐全。深化发票、欠税、登记、资格认定等多个信息查询服务,切实做好数据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充分发挥税收信息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作用。

(四)完善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打造信息公开互动的矩阵,完善公众参与途径,及时回应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疑问、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良好互动沟通。一是全天候听取网民意见。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我要参与”栏目,社会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分门别类归口各职能部门迅速处理和反馈,严防“不受理”“神回复”“假互动”等问题;根据不同时期重点工作,举办在线访谈,倾听社会公众意见,答疑解惑,通过图表形式,将文字信息融入到指引图中,使税收政策宣传更加通俗易懂。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实现标准化表单、标准化流程,确保各类申请依法受理、按期办结。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应发的矛盾纠纷,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机构合并后市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36条。通过微信向纳税人发布信息共计848条,其中原市国税局微信发布352条,原市地税局微信发布198条,机构合并后市税务局微信发布298条。“江门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3347人。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市税务部门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和答复。其中,原市国税局1件,原地税局4件,机构合并后市税务局7件;书面申请9件,网上申请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信息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江门市税务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江门市税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江门市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省税务部门和江门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贯彻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有待进一步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疑难问题处理方面还有待提升等。

2019年,江门市税务局将继续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以更加及时透明权威规范的政务公开赢得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的发布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和考核手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的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创新集成,升级打造涵盖范围更广、发布更加权威、手段更加丰富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好服务纳税人。三是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开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四是强化对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方位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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