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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08:54: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为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落实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的基本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2021年,市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458条,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南方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共1384条,制作新媒体作品30多个,开展宣传报道883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查,积极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税务局依法对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深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做好门户网站各栏目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更新网站相关文本。对现行有效的规章、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优化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方式,对税务部门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进行集中统一公开。

(四)抓实公开平台建设。在税务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狠抓网站规范化管理。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扩大办税缴费事项“非接触式”办理范围。加强税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36万人。通过创作新媒体作品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有效保障各项税费政策落地落实。对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各个专栏按要求设置、按实际更新。

(五)完善监督保障。研究制定《2021年江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统筹指导各市(区)局、局内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强化绩效考评,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网站新媒体建设、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指标列入绩效考评范围,并纳入市税务局年度重点督办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江门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不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税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解读,通过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更好地发挥各类公开渠道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省税务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沟通,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案例学习,不断提升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开展抽查,促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认真落实《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已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9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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