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门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4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08:34: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条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做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税+侨”服务体系等工作紧密结合,助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2024年,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791条,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南方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249条。

(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补正、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深化内部会商和合法审查,切实提高依申请答复质量。2024年,依法对9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做细政府信息管理。对照政府信息管理要求,及时更新维护门户网站各栏目的信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提高公众对相关文件的知晓度和使用率。落实审查和清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规性,2024年共开展1次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失效税务规范性文件26份。

(四)做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强化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头条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统筹管理,加强平台规范管理,优化平台使用体验,满足公众获取和使用信息的需要。对税务网站“最新文件”“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引”等信息公开专栏,做到主动更新、及时更新、按需更新。继续做实税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江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48万人。

(五)做深监督保障。严格遵守对外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做好对外公开信息审查把关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管和评估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定期检视评估,并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改进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6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1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1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1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但仍存在税收政策解读方式仍需进一步丰富、部分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效率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税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紧密结合纳税人缴费人高频办理业务、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等内容,采取解读视频、政策图解、H5、漫画等更接地气的方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宣传的实效性与便捷性。二是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经验等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实践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答复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机关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编:529000,电话:0750-3298289)。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